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區域協同治理,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十四五”期間,將進一步加強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O3)協同控制監測能力建設。
按照國家負責統一規范和聯網、地方負責建設和運維的模式, 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和雄安新區開展非甲烷總烴(NMHC) 自動監測,在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城市開展細顆粒物(PM2.5) 與揮發性有機物(VOCs)組分協同監測,以交通、工業園區和排污單位為重點開展污染源專項監測,實現多污染物協同監測和污染源專項監測雙輪驅動,組建和完善全國協同控制監測網絡,全力發揮監測支撐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