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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要點 | 探索推進市縣垂管提質增效 推進社會環境監測機構信用評價試點
2022年是十分重要的一年。今年,我們,將迎來黨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黨代會、杭州亞運會和亞殘運會。做好今年的工作,責任特別重大,意義尤為深遠。要心懷“國之大者”,堅決扛好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始終做到“總書記有號令、黨中央和省委有部署、生態環保有行動見真章”,堅定不移做“兩個確立”忠誠擁護者、“兩個維護”示范引領者。要錨定“全面推動數字變革與美麗浙江建設深度融合”,堅持系統觀念、多跨協同、整體智治,扎實推進減污降碳協同、污染防治攻堅、生態保護修復、督察問題整改,不斷提升良好環境普惠度,不斷開辟“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新境界。要秉持“沒有走在前列也是一種風險”,切實強化改革爭先意識,提高塑造變革能力,更大力度鞏固成果、集成創新,高水平穩進提質、先行示范。要在經濟運行、企業經營、群眾期盼中找到平衡點,在“走在全國前列”的進程中讓各方對生態環境更可感、更有感。 主要目標是:設區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高于92%;設區城市PM2.5平均濃度低于26微克/立方米;地表水省控斷面達到或好于Ⅲ類水體比例達到94%以上;國控斷面Ⅰ—Ⅲ類水體比例達到96.2%;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4%以上;50%的設區市和30%的縣(市、區)建成省級“無廢城市”;廢舊放射源和放射性廢物“應收盡收率”100%;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的減污降碳任務。
一、打造綠色共富大美品牌 1.打造宣傳闡釋傳播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前沿陣地。建設集研究、展示、實踐為一體的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研究中心浙江實踐示范基地。統籌科研院所、大專院校研究力量,深入開展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研究、闡釋和宣傳,推出一批理論、制度和實踐成果。 2.積極探索推進生態富民。不斷拓寬“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轉化通道,組織開展新一輪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遴選培育,爭取更多的生態環境導向開發模式(EOD)項目列入國家試點,探索建立省級EOD項目庫,培育發掘生態富民、生態惠民最佳實踐。 3.推進美麗浙江建設系統變革。深化新時代美麗浙江建設,重塑組織架構、統籌專班力量、完善考核評價,實現美麗浙江建設大框架下各專班功能組“一盤棋”協調聯動、高效運轉。加強生態環境新聞發布。推動設區市生態環境教育場館建設,不斷深化省級生態文明教育基地、綠色家庭等綠色細胞創建,常態化、規范化開展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構建生態文明教育體系。加強生態環境新聞發布。以“浙江生態日”和“六五世界環境日”和“全國低碳日”等重要節點,廣泛發動生態文明志愿服務活動,引導公民自覺履行環境保護責任,形成全社會崇尚生態文明、踐行綠色生活的美好畫卷。
二、支撐穩增長高質量發展 4.強化環境要素保障。加強省級排污權儲備調配,優先保障國家和省級以上重大項目及民生、環保等基礎設施項目。完善排污權交易制度體系,規范和促進排污權抵質押貸款,放大排污權市場價值。 5.推進生態環境科技幫扶。建立我省生態環境科技幫扶長效工作機制,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新時代服務型生態環境科技創新體系。緊密結合基層在污染防治攻堅戰中的實際問題開展科技幫扶行動,調動廣大科技工作者深入基層和企業一線,推進科技成果轉化落地應用。堅持自愿、實效、聯動原則,向2個以上重點設區市、10個以上重點縣(市、區)派駐專家團隊開展駐點幫扶。 6.加大生態環保投資力度。圍繞打好藍天、碧水、凈土、清廢、降碳攻堅任務,推進一批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抓好水生態保護修復、“污水零直排區”建設、“無廢城市”建設等重點工程。爭取麗水等市納入國家氣候投融資試點,探索氣候投融資模式、機制創新,進一步拓展企業融資渠道。 7.深化環境準入制度改革。完善重大項目環保前期工作分析報告制度、 “一對一”跟蹤服務機制。抓好環境準入制度改革指導意見的落地實施,推進“多評合一”改革,對同一建設項目涉及多個審批事項的,納入一個環評文件,出具一個批復。開展小微企業環評“打捆”審批試點,推動“區域環評+環境標準”改革擴面,協同推進全省16個深化環境準入制度改革試點,讓更多市場主體享受到改革紅利。 8.維護良好環境秩序。指導發布正面清單企業名單,推進正面清單制度與環境信用評價、“雙隨機、一公開”等制度銜接,對環境信用記錄好、信用評價高的誠信企業給予優先安排生態環境資金補助等優惠政策。修訂生態環境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完善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統一執法標準、統一裁量尺度,營造公正有序的良好營商環境。
三、推動環境治理重塑變革 9.拓展“生態環境在線”綜合集成應用的深度和廣度。一體推進“1+5+N”的生態環境在線綜合集成應用建設,開發開發“生態環境在線”門戶駕駛艙,上線“浙里碧水”“浙里藍天”“生態環境準入”等3個場景應用,推進“浙里無廢”等已上線場景應用全貫通、全應用,實現生態環境核心業務全覆蓋,提煉形成一批理論和制度成果。開展空氣污染監測預警數字孿生試點,著力解決大氣污染成因復雜、監測預警難等問題。 10.推進生態文明領域改革重點突破。牽頭推進生態文明領域各項改革任務,建立健全改革項目報備、進展調度、工作點評、考核激勵等常態長效機制,聚力推進減污降碳協同、環境準入、塑料污染治理、危險廢物閉環監管“一件事”、環境污染問題發現機制、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等重點改革,努力放大改革牽動效應。強化改革項目生成機制,加強條線業務協同,發掘基層首創的“微改革”項目,發揮改革試點的示范帶動作用,試點開展固定污染源項目環評與排污許可 “一套材料、一表申請、一口受理、同步審批、一次辦結”新模式。推進社會環境監測機構信用評價試點,深化綠色保險制度試點。牽頭做好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環評改革。 11.加強法規標準和能力支撐。配合省人大推進《浙江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立法,推動相關配套制度的制修訂,配合開展環境保護法實施情況執法檢查。加快推進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核與輻射環境管理、海洋環境保護等地方性法規的制修訂。出臺化纖、水泥大氣排放標準,啟動汽修、鍋爐、紡織染整、畜禽養殖、水產養殖等排放標準制修訂。組織開展居民環境與健康素養監測,指導臺州開展全國生態環境健康試點。健全生態環境監測網絡,推進省級生態環境質量監測事權上收工作,平穩有序實施省控地表水采測分離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環境質量自動監測智能化項目建設,推進大氣細顆粒物與臭氧協同監測能力建設,加強生態監測、海洋監測能力建設。優化全省省控地下水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并開展標準化建設。加強數據質量管理,推進自動監測站電子圍欄建設,堅決防范監測數據人為干擾。擴大社會環境監測機構信用管理試點。推進杭州、寧波、麗水碳排放監測等試點工作。
四、深入打好降碳攻堅戰 12.構建減污降碳協同工作體系。印發實施《推進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意見》,梳理形成目標、任務和政策“三張清單”,建立健全減污降碳一體謀劃、一體部署、一體推進、一體考核的制度體系。會同省委組織部印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實施方案,確保各項任務落地見效。 13.開展減污降碳協同創新示范區建設。編制我省減污降碳協同創新示范區方案,迭代“減污降碳在線”應用場景,研究建立減污降碳協同指數,開展縣(市、區)、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減污降碳協同試點。擴大可再生能源、生態系統碳匯等碳減排項目儲備,規范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推進企業碳報告核復查,盤活碳資產。 14.推進低(零)碳試點示范。及時跟蹤第一批低(零)碳試點建設情況,組織開展第二批40個低(零)碳鄉鎮(街道)、400個低(零)碳村(社區)試點建設。印發《浙江省低(零)碳鄉鎮(街道)、村(社區)試點和減污降碳協同試點創建推進方案(2021-2025年)》,凝練試點成果,打造一批最佳實踐案例。 15.嚴格“兩高”項目環境準入。加強“三線一單”在資源開發利用、產業結構調整、重大項目選址等方面的應用,嚴把“兩高”項目準入關。針對“兩高”行業為主導產業的園區,探索開展規劃環評碳評價工作。
五、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 16.加強源頭治理。編制實施空氣質量全面改善行動計劃,持續推進能源、產業和運輸三大結構調整。以省級以上開發區(園區)為重點,推動新一輪園區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推進燃煤鍋爐和工業爐窯綜合整治,鞏固“禁燃區”建設成果;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推進貨運“公轉鐵”“公轉水”。 17.推進重點廢氣治理項目。加強固定源廢氣治理,大力推進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源頭替代,推進鋼鐵、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和玻璃、建筑陶瓷企業廢氣治理,完成1000個工業廢氣治理項目。加強移動源廢氣治理,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電子圍欄建設,不斷加大監管力度。、加強大氣面源污染治理,推進露天焚燒、道路揚塵污染管控。開展轄區內消耗臭氧層物質(ODS)淘汰履約工作。 18.強化區域聯防聯控。加強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治理協作,建立健全污染天氣應對機制。以環杭州灣地區和金衢盆地為重點區域,打好夏秋季臭氧、秋冬季PM2.5污染防治攻堅。各設區市開展市本級聲環境功能區自評估。
六、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 19.鞏固陸海水環境質量成效。落實158個國控斷面“一點一策”治理,完成省控斷面走航分析并編制實施“一點一策”治理方案,建立斷面數據庫,強化溯源分析和任務落實。以杭州灣為主戰場,持續推進入海河流總氮、總磷濃度控制,分類推進入海污染源排口監測、溯源和規范化整治。 20.高質量建設城鎮“污水零直排區”。推進23個工業園區、111個鎮(街道)“污水零直排區”建設,工業園區“污水零直排區”建設率先收官,28個縣(市、區)建成“污水零直排區”(累計達到84個)。推進水產養殖尾水的生態化治理,推進內河運輸船舶水污染物“船上儲存岸上處置”的“零直排”治理模式。會同省級有關部門抓好醫療機構污水處置能力建設,適應疫情新常態。 21.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完成94個縣級以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勘界定標,加強飲用水水源地周邊風險源管控及應急能力建設,推進電子圍欄建設,提升保護區規范化建設、智慧化感知水平。 22.加強水生態保護修復。抓好《八大水系和近岸海域生態修復與生物多樣性保護行動方案》的落地實施,修復河湖生態緩沖帶300公里,全面完成八大水系干流及主要支流水生態健康評價,加快推進13個水生態環境示范試點縣(市、區)建設,打造一批水生態修復樣板工程和實踐案例。指導嘉興開展全國水生態修復試點,召開水生態修復現場會。加快“美麗海灣”保護建設試點示范和重點海灣綜合治理。
七、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 23.抓好建設用地污染防治。組織20個縣(市、區)開展耕地土壤污染“源解析”,制定建設用地土壤管控修復制度改革配套政策,加快建設“浙里凈土”數字化應用,并與省域空間治理平臺協同聯動,推動形成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管控修復的整體智治。 24.提升農業農村污染防治成效。深化農村生態環境整治,新增農村環境整治行政村220個。指導桐鄉市、安吉縣開展國家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試點。配合建設部門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改造,實現日處理20噸及以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監督性監測全覆蓋。進一步落實農村小微水體水質管護長效機制。 25.強化地下水污染防治監管。全面落實地下水國考點位水質閉環監管制度,分類推進國考點位水質鞏固提升行動。組織啟動5個重點工業園區地下水污染擴散管控試點,指導麗水市實施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
八、深入打好清廢攻堅戰 26.強化“無廢城市”建設工作統籌。完善省市縣貫通、跨部門協同、政社企聯動的推進機制,推動政府主導、企業施治、社會共建,推進七大類“無廢城市細胞”建設,培育“無廢城市細胞”2000個以上,公布首批省級“無廢城市”,推動所有設區市入圍國家“無廢城市”建設試點。 27.完善固廢利用處置體系。制定特定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分類技術規范,推動行業提檔升級。聚焦“趨零填埋”目標,布局建設廢鹽、飛灰等填埋量較大的危險廢物綜合利用項目,新增危險廢物年利用處置能力20萬噸以上。提升一般工業固廢綜合利用水平,推動鋼鐵、水泥、化纖等行業協同利用工業廢渣和邊角料,實現一般工業固廢專業收運體系縣域全覆蓋。 28.豐富“無廢城市”數字化改革試點省成果。加快“浙里無廢”貫通、協同和覆蓋,全面推廣“浙固碼”與“浙里凈”場景應用協同,推進建筑垃圾、農業廢棄物子模塊建設。重點突破危險廢物“碼+鏈”全周期閉環監管應用,全力遏制非法跨界傾倒行為。 29.啟動新污染物治理行動。開展全省重點行業重點化學物質環境信息調查,全面落實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制度。持續開展尾礦庫污染治理和實施分級分類管理。加強重點行業重金屬污染防控。實施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汞等國際公約管控化學物質的統計調查和削減、淘汰。
九、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 30.完善政策體系和推進機制。貫徹落實COP15會議習近平總書記主旨講話精神以及中辦、國辦進一步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意見,制定實施我省貫徹落實意見,召開全省建設新時代美麗浙江推進大會暨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推進會。開展《浙江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2011—2030年)》中期評估和修編。 31.加大調查保護力度。加強自然保護地和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完成重點區域生物多樣性調查評估,指導其他地區開展調查評估;開展“綠盾2022”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工作,持續加大監督和執法力度。 32.加強宣傳引導。做好COP15第二階段會議線下展布展和平行活動,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系列宣傳活動。推進麗水生物多樣性引領區、磐安生物多樣性友好城市、景寧生物多樣性產學研用試點縣建設,形成品牌效應。引導社會組織參與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在全社會牢固樹立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理念。
十、守牢環境安全底線 33.全力做好亞運會等重大活動環境質量保障。按照“1個總體方案+若干專項方案”的框架,編制省級保障方案和各市、賽會縣區保障方案,層層建立組織領導架構,專班化運作,清單化推進。加強會前環境問題隱患排查和治理,迅速排摸污染源,建立管控清單;加強會期環境質量監測、預報會商、執法巡查和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嚴格落實管控措施,舉全系統之力,確保環境安全。 34.緊盯緊抓督察問題整改。深化開展省委專項督察,以“七張問題清單”為抓手,一體推進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舟山綠色石化基地環境問題、長江經濟帶警示片披露問題整改,加強調度對接、跟蹤督辦,進一步壓實主體責任、監管責任、督導責任,形成督察整改工作閉環。提升主動發現問題能力,緊扣實用、好用、管用的原則,優化完善“生態環境問題發現?督察在線”應用場景,在省市縣貫通基礎上,進一步加強部門協同,鼓勵各市開發個性化場景,擇優升級為省級應用,確保線上線下同頻共振、同向發力。 35.嚴厲打擊環境違法犯罪。深入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強化對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問題的精準執法。深入開展“執法機構規范化建設年”活動,實施執法機構履職效能評估,推進執法裝備配備,全面提升執法隊伍規范化水平。深入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加強案件線索篩查和重大典型案件跟蹤督導,強化主體責任落實。 36.加強環境風險防控。常態化抓好疫情防控環境管理工作。全面加強環境應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加快推進化工園區水污染物多級防控體系試點建設,完善社會化環境應急物資庫和專業救援處置隊伍建設。提升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水平,開展試點行業數據標記及電子督辦。全力做好核電項目建設服務,開展全省輻射安全隱患大排查,防范化解輻射安全隱患,確保廢舊放射源、放射性廢物“應收盡收”。
十一、打造新時代生態環境鐵軍 37.縱深推進“雙建”工作。堅持黨建紅引領生態綠,大力實施“紅色根脈強基工程”和“雙建爭先”工程。進一步深化黨史學習教育,把堅持黨的全面領導貫徹到全過程和各方面,永葆鮮明的政治本色。嚴格落實“第一議題”制度,用活用好“浙環論壇大講堂”。深入開展“三服務”,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 38.全面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強化正風肅紀,馳而不息推動“四風”糾治,常態長效開展警示教育,加強日常教育管理監督,推動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深入細致開展廉政風險排查和防范化解專項行動,打造可控、可監督、務實管用、有效運行的廉政風險防化體系,推動政治生態持續向善向好。 39.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科學制定干部人才隊伍規劃,認真落實選人用人“一體系三機制”,下管一級、聯動兩級,常態化開展業務大練兵、大比武,探索推進市縣垂管提質增效。健全完善容錯糾錯、澄清保護、松綁減負機制,為擔當實干的干部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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